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對外交流的不斷增加,國內外(境外)單位、友人捐贈給我校的儀器設備日益增多。為了鼓勵捐贈,規范捐贈和受贈行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儀器設備各項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規范化管理,更好的管好、用好這些儀器設備,充分發揮這部分寶貴資源的效益,以利于提高我校教學、科研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受贈儀器設備范圍
凡是國內外(境外)單位、個人向我校和所屬學院(中心)及單位捐助、贈送的儀器設備都屬于本管理范圍,個人接受捐助、贈送的儀器設備如屬上述范圍的,也應納入本管理辦法。
二、受贈儀器設備產權
上述范圍的捐贈儀器設備的產權屬于溫州醫學院,均應掛靠到學校正式建制單位,辦理入賬手續。未經學校審核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變更捐贈儀器設備產權、轉贈、轉賣與報廢。
三、受贈儀器設備管理
1 、學校和所屬單位正式接受捐贈,須由本校接受捐贈學院(中心)及個人或單位向設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并填寫《溫州醫學院接受設備捐贈審核表》。設備主管部門對相關條件(性能指標)審核,并報主管校長批準后,方可接受捐贈。確因非主觀因素未能事先辦理審核手續,接受捐贈的儀器設備,接受單位和個人也應及時向設備主管部門匯報,補辦有關手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機場和港口的滯保金、倉儲費等,均由接受學院(中心)、單位或個人自理。
2 、國內外(境外)捐贈儀器設備進口的有關手續由設備主管部門辦理。
( 1 )受贈單位將贈送物品清單及贈送函(函中要注明為何贈送,贈送物品價值等設備主管部門。經設備主管部門審核,擬文,并報學校發文,報有關部門審定接受贈送。
( 2 )按海關規定,申請辦理贈送物品的免稅手續。
( 3 )贈送物品到校后,必須入學校固定資產。
( 4 )在辦理捐贈手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由接受捐贈院(中心)單位或個人支付。
3 、常規驗收:儀器設備到校后,應由使用學院(中心)、單位組成驗收小組按捐贈函清單對說明書、裝箱單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校驗,逐件清點。在型號、規格、數量等確認無誤后,方可由設備主管部門編號入學校固定資產賬,并在經費來源一覽里注明 “ 捐贈 ” 字樣,納入學校正常的儀器設備管理范圍。
4 、技術驗收:對貴重精密儀器和大型設備,特別是進口儀器設備應由設備使用單位人員、有關專家組成技術驗收小組,逐項考核設備及附加的技術指標和功能,填寫報告、列出驗收技術指標,簽字后存檔。
上述驗收中,如發現損壞短缺情況,屬運輸中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由設備主管部門和接受捐贈學院(中心)及單位向運輸單位提出,辦理索賠和補齊等手續。
5 、貴重精密儀器和大型設備到貨前,應落實好配套措施,如人員、房屋、水電供應及正常運行的有關必要條件。
四、在捐贈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逃匯、騙購外匯的;
2 、偷稅、逃稅的;
3 、進行走私活動的;
4 、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免稅進口的捐贈設備境內銷售、轉讓或者移做他的
5 、受贈單位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致使捐贈設備造成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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