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立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18〕50號)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養項目立項建設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316號)要求,學校將組織開展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立項范圍
圍繞“十三五”期間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針對教學和人才培養領域的關鍵環節,積極在改進教學和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建設、創新教學和人才培養模式、提升專業和課程建設水平、促進教育教學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學實踐體系、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健全教學和人才培養評價機制等方面開展改革研究;尤其要結合學校爭創“雙一流”建設和一流專業、一流課程的建設要求,聚焦當前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中急需解決的問題開展教學改革和實踐研究。
二、申報要求
1.教學改革項目申報要向一線教師傾斜,也可以課程組、教研室、實驗室或教學基地等教學組織形式申報;
2.項目主持人至少已完成1項校級及以上教學研究課題并已順利結題;
3.根據省廳關于項目要為積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學成果做好準備的要求,圍繞省級以上一流專業、一流課程建設項目的教學研究、2019年校級教學成果獎入圍前20項目的教學研究,優先考慮;
4.項目主持人須名實相符、確實承擔主體任務。項目主持人僅限一人,參與人一般不同時參與2個以上同級項目;
5.已獲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教學改革立項課題的不再重復申報;
6.凡有省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項目未通過結題驗收的主持人不得申報;
7.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聯合申報的要明確申報主體。
三、立項與管理
1.各學院(部)、部門通過初審推薦至學校,學校組織專家評定,根據省廳限額擇優推薦20項,公示后報省教育廳。
2.項目的研究周期為兩年,時間從發文立項時算起,在實施過程中,項目負責人與項目組成員原則上不能變更,對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參與研究者,需向學校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3.項目結題由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后,報省廳審核并公布結果。結題時必須提交結題報告書,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研究項目內容密切相關的論文。
四、材料提交
請各位老師認真研究,結合一流專業、一流課程及教學成果獎等綜合考慮,做好組織、遴選工作,擇優申報。各位老師請11月25日前填寫提交附件1和附件2電子稿,其中匯總表excel和蓋公章pdf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黃金枝,郵箱huangjinzhi2016@163.com,聯系電話:88067963;地址:醫教樓20樓教育教學處。
教育教學處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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