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實習課是大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掌握基本技能和操作技術的必須手段。實驗、實習課的考核或考試規定是體現學生學習成績和掌握知識的標尺。規定如下:
一、實驗課時數占該門課程總學時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必須進行考核或考試,成績按 30% - 50% 計入。
1 、觀察學生對實驗課的認真程度、基本操作技術。
2 、實驗報告:書寫的規范整潔程度,實驗目的、原理、方法等內容,實驗結果和標準樣品的符合程度,實驗結果的誤差程度,對實驗過程和結果的討論理解程度。
3 、考試方法:教師針對實驗課的目的、原理、操作過程、基本操作方法及和實驗有關的內容,擬定若干試題,讓學生在實驗室抽題口頭或書面回答并當場操作,按原定標準記分,作為考試成績。
二、實驗課時數占該門課程總學時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必須進行考核,成績按 20% - 30%計入。實驗課的考核內容和方法同上。
三、實驗課時數占該門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下的,可作為學生總評成績的參考。若學生理論課成績較差,但實驗課成績良好以上時,可適當加分;若學生理論課成績較好但實驗課成績較差時,可酌情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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