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要逐臺建立技術檔案,要有使用、維修等記錄。定期對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校檢和標定,對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時進行修復。
2、設備要實行專管共用,資源共享。在完成本校教學、科研任務的同時,要開展校內、校際和跨部門的咨詢、培訓、等協作服務工作,努力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率。
3、儀器設備一般不準拆改和分解使用,確因功能開發、改造升級或研制新產品需拆改和分解時,應經學校主管設備部門同意,報主管院長批準。
4、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考核,并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和管理辦法。
5、使用部門應根據各項任務的不同要求正確地選用儀器設備,不允許超負荷、帶故障工作。
6、健全責任制,每臺儀器設備要明確指定保管維護人員,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后應作好交接班記錄及使用維修等到記錄。
7、儀器設備不論使用與否均要做到定期檢查保養,做到“五防”(潮、震、塵、銹、腐)
8、貴重儀器設備損壞,原則上由專業人員與修理部門協作修理,修理有困難的,則由設管理部門聯系儀器設備維修中心,采取送外修理或請人來校修理的辦法,其修理費用一律須經設備管理部門簽字后向財務部門報銷。
眼視光基礎教學實驗中心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