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和錄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綜合素質、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確保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規范進行,根據《溫州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各項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全面考查、科學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科學合理的形式,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外語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嚴格遵守招生相關規定和流程的前提下,做好考生的服務工作,依法保障考生的權益。
二、組織機構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籌復試和錄取工作,制訂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教育教學處。
(二)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小組,分管院領導為組長,教育教學處、研究生管理科、黨政綜合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信息管理處、科技處、醫務處、后勤保障處、保衛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以協調復試期間全院工作安排,強化復試工作的監督和保障。
(三)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面試小組。面試小組按隨機原則組成,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承擔面試工作,按要求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四)學院成立復試監督小組,由紀檢監察室負責組建,實施本學院的復試巡視工作。
三、復試時間和方式
(一)復試時間:一志愿考生復試于3月31日前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將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具體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溫醫大研究生院和眼視光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學院)官網的通知。
(二)復試方式:我院按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采取現場復試。分批次復試對象具體如下:
第一批:一志愿通過專業復試線考生。
第二批:調劑考生。
第一批、第二批復試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則繼續進行調劑和復試。
四、復試考生的確定
根據學校方案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組織差額復試。結合我院實際,調劑名額≥20名的專業調劑比例為1:1.5,調劑名額<20名的專業調劑比例為1:2。計算復試人數時實行四舍五入原則。
調劑生的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需符合《溫州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相關要求,要求之外的初試科目是否相近由相應的學科指導委員會討論決定。
五、復試內容
復試是全面考查的過程,形式以面試為主,重在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外語運用能力、專業知識與運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學院對考生按專業分類,通過隨機抽簽確定所在考場及面試順序。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一)個人陳述(PPT匯報,6分鐘):(1)中文自我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就讀學校與專業、學習成績情況、獎懲情況、擔任學生干部職務或社會工作情況、個人性格愛好等);(2)如果考生在大學就讀期間有參與科研項目和創新創業項目,請列舉項目類型、等級、項目名稱、所有成員姓名、本人排名等,并選擇其中一個科研項目或創新創業項目進行闡述(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背景和意義、本人對該項目的貢獻、項目成果等)。要求制作中文PPT。
(二)綜合素質考核(2分鐘)
(三)英語演講(4分鐘):考生當場隨機抽取一個英語題,要求圍繞該題用英語即興演講。
(四)專業題闡述與綜合問答(8分鐘):考生當場隨機抽取一個專業題進行回答,并接受考官提問。
六、錄取與選導
(一)復試成績。以各考場為單位,每位面試小組成員給每位考生評分,取其平均值為考生的初始復試成績。同一專業只有一個面試小組的,該初始復試成績即為最終復試成績。同一專業有多個面試小組的,采取統計學方法處理初始復試成績(消除不同面試小組評分的系統偏差),得到該專業每位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具體計算方法為每位考生的初始復試成績乘以校正系數后得到最終復試成績。校正系數=考生所在專業組的所有考生的初始復試成績的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所有考生的初始復試成績的平均值。
(二)考生總成績組成。總成績=(初試總分÷5)×60% +復試成績×40%。復試結束后,對考生總成績統分,分專業按從高到低排序,并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錄取者復試成績(百分制)和總成績均須合格(≥60分);沒有完整參加復試全部環節的考生不予錄取。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時,則錄取初試總分高者,如再相同,則錄取初試英語成績高者。
(三)同一批次復試,擬錄取考生如放棄擬錄取資格,按總成績進行順位遞補,若遞補者存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上述條款(二)執行。遞補者需滿足復試成績要求。
(四)確定導師。采取師生雙向選擇的方式,擬錄取考生每輪最多可填報三個導師志愿,第一輪限時2小時內完成填報,按照志愿的先后順序,依次安排導師與相應考生聯系、匹配、確定。第一輪未匹配到導師的考生可進入第二輪雙選,第二輪限時1小時內完成填報。如經兩輪雙選,仍未匹配到導師的擬錄取考生,按志愿和總成績排序直接確定導師。選導結果由學院匯總后、報研究生院審核。
七、復試的組織工作
(一)工作流程
1.組織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通報工作日程、紀律要求,明確各自工作任務。
2.考生資格審核,向進入復試的考生說明復試流程和要求,通告學院復試日程、面試流程安排等。
3.進行考官培訓。主要內容為傳達招生要求、部署面試安排,并落實規范的面試程序。
4.分組面試。先根據學科專業分組,再進行考官和考生隨機分組。面試順序由考生抽取生成。
5.錄取。按照第六條錄取規定執行。
6.選導。采取師生雙向選擇方式,詳見第六條(四)。
(二)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的工作分工
1. 教育教學處、研究生管理科:負責復試組織工作,負責各考場的面試按流程進行。
2. 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復試工作全程監督,并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工作。
3.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監控招生復試相關輿情,及時應對與處理。
4. 信息管理處:負責錄像設備及PPT播放設備的測試與保障。
5. 科技處:負責安排復試期間全院科研工作、科研組的導師工作安排。
6. 醫務處:負責安排復試期間全院醫療工作、臨床科室的導師的工作安排。
7. 后勤保障處:負責復試區域的用電保障、考官用餐、茶水安排。
8. 保衛處:維持考場現場秩序。
八、信息公開和復試監督
(一)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統一部署,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信息公開,高度關注輿情及處理。
(二)切實做好考官和工作人員的業務和工作紀律培訓工作,所有參加復試的考官和工作人員按規定簽署“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責任承諾書”。
(三)復試和錄取全過程接受校院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學院成立復試監督小組,由紀委監察室負責組建,實施本學院的復試巡視工作。
(四)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聯系方式:學校研究生招生辦,電話0577-86689753,電子信箱 recruition@wmu.edu.cn;學校紀檢監察室 ,電話0577-86699361,電子信箱jw@wmu.edu.cn。
九、本方案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教育教學處進行解釋。未盡事宜以《溫州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溫州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溫州醫科大學眼視光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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