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導師:
為加強我院導師隊伍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相關要求,現將我院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簡稱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復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審范圍與對象
本次導師資格復審范圍與對象是:2016年增列的博士生導師,2017年增列的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通過2016年資格復審的博士生導師,以及未通過2020年度資格復審的導師。
注:1.審批類型為博士生導師,但是上次復審通過類型為碩士生導師,可再申請參加博士生導師復審;審批類型為學術型碩士生導師,但是上次復審通過類型為專業型碩士生導師,可再申請參加學術型碩士生導師復審。
2.2018年增列或通過資格復審的碩士生導師,可根據實際選擇參加本次復審或待5年期滿再申請復審。
二、復審內容與要求
為體現新舊政策的銜接,對本次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復審工作設置過渡期,可依據《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溫醫大〔2021〕13號)或《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溫醫大〔2017〕68號)文件(附件1)條件進行復審。
根據認定標準,中文期刊目錄、自然指數包含的82種期刊目錄等材料詳見附件2-4。
三、復審結果使用
學校每5年對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進行資格復審,其中,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每4年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符合要求者評為合格,復審合格者才有資格招生;不合格者取消招生計劃,導師須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請復審。
四、復審申請程序
(一) 提交材料:申請人請于2021年8月15日14點前之前提交有關復審材料。
紙質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好,交到眼視光醫院2號樓20樓教育教學處;
電子材料發至郵箱 eyeyjsb@163.com,郵件名請標注為:姓名+碩導/博導+2021年復審
(二)學院公示: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進行評審,評審合格者的復審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公示格式詳見附件5)。申請人對復審結果如有不同意見,可在院系公示結束后3天內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時間要求
1、 按2017版文件復審:博士生導師復審申請表中涉及的科研業績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碩士生導師復審申請表中涉及的科研業績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2、 按2021版文件復審:博士生和碩士生導師復審申請表中涉及的科研業績時間均為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3、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復審申請表中涉及的科研業績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提交的電子材料清單(3份,申請表1份+匯總表1份+公示材料表1份)
1.《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復審申請表》Word表格;
2. 《研究生導師資格復審申請匯總表》Excel表格;
3. 《研究生導師資格 復審公示材料》Word表格。
表格模板:
公示材料(附件5);
博士生導師資格復審相關表格(附件6);
碩士生導師資格復審相關表格(附件7)。
(三)提交的紙質材料清單(2份,1份復審申請表+1份支撐材料(需要裝訂成冊))
1、第一類紙質材料:不需要裝訂成冊
《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復審申請表》一份;
3、 第二類紙質材料:
需要裝訂成冊的支撐材料(請按“附件8”中的要求按次序裝訂材料,否則不予受理;文章、課題、專著等材料,請用顏色筆劃出申請人信息,關鍵頁折頁)。
請注意,務必按照《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溫醫大〔2021〕13號)或《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溫醫大〔2017〕68號)文件準備對應條件的材料,僅需準備與文件復審條件符合的對應材料,多余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請不要提交。
申請人須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并確認本人符合復審條件;因弄虛作假或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通過審核,由申請人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現弄虛作假,5年內不能再進行申報。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方亦圓
聯系電話:0577-88068950;13780166816(666816) 郵箱:eyeyjsb@163.com
聯系地址:眼視光醫院2號樓20樓教育教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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