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總結推廣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取得的成果,引領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調動廣大教職工開展研究生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做好省級、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培育、推薦工作,根據《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辦法(試行)》(附件1)規定,現開展2020年校級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學校鼓勵各類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參與此次教學成果獎的申報。申報選題要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重點圍繞學科建設、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研究生思政課程建設、研究生課程教學方式改革、研究生實踐教學改革、研究生教學管理與質量保障體系建設、研究生素質教育改革、研究生教育國際化推進、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等領域,同時要有前期積累、有重大進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申報條件
(一)成果完成人應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師德風范。
(二)成果應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教育教學建設、管理、改革中取得較大突破,且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示范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廣、可復制,并取得較高認同度。
(三)成果應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成果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0日。
(四)原則上每項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人,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可聯合申報,但須注明申請人先后順序和單位順序。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單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
(六)已獲浙江省、有關學科專業教指委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的相同或核心內容相近成果,不得再申報此類獎項。
(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近年來依托國家級、省級和校級教學改革項目或平臺建設所取得的成果。
三、評審名額
學校將根據各單位所申報教學成果總數,按相應的比例評選出校級教育成果特等獎1項、一等獎不超過4項、二等獎不超過10項。
四、評審程序
(一)學院申報
各學院應嚴格按照評審要求,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團隊進行申報,并在全院范圍內對申報項目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研究生院。
(二)學校評審
研究生院對申報成果進行初審、篩選,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出校級教育成果獎。
(三)公示
評審結果將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對有爭議的成果,學校將進行核實,如經查實確屬弄虛作假,將取消成果的申報資格。
(四)公布
經公示無異議并上報學校審定后,公布獲獎成果名單。對于符合國家級、省級教育成果獎申報條件的,將按校級成果獎排名順序優先推薦參加國家級、省級教育成果獎評審。
五、獎勵
對獲得校級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的個人和團體,學校將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和發放獎金。
六、申報材料
1.《溫州醫科大學2020年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申報書》(附件3,紙質裝訂成冊,一式3份)。含成果報告、成果應用、效果證明材料,以及與成果相關的其他支撐材料(如: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獎勵、報道、研究報告等;成果如含視頻材料的,視頻時長不超過15分鐘;成果如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須提交樣書及教材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等)。
七、其他要求
(一)請各學院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教育教學處,同時將材料的電子版(文件名為:單位+人名+表名)發送至指定郵箱:huangjinzhi2016@163.com。
(二)各單位應對申報成果的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杜絕弄虛作假、抄襲舞弊等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研究生教育成果評審是學校總結、提升、推廣教學經驗的重要舉措,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認真總結教學經驗,凝練教學特色,推廣項目建設成果,助力學校雙一流建設。
附件1.《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辦法》
附件2.《溫州醫科大學2020年研究生教育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
附件3.《溫州醫科大學2020年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申報書》
教育教學處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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