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課程思政建設指導綱要》《浙江省高校課程思政建設實施方案》,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高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73號)要求,切實推進高校課程思政建設,決定開展浙江省高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要求
浙江省級課程思政教學項目分評審類和備案類2類,示范課程、教學研究示范中心為評審類項目,教學研究項目、示范基層教學組織為備案類。上述項目采取“先立項建設,后評估認定”方式,建設期一般為2年。建設期滿,經評估合格予以認定,并授予相應稱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課程
1.學校擬推薦15門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每個學院限報2門。
2.省級(含)以上一流課程及“戰疫”相關課程優先推薦。
3.示范課程主要為非思政類課程,包括公共基礎課、專業教育課程和實踐類課程。
4.立項課程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或專業考試計劃,實施學分管理,并至少經過2個學期或2個教學周期的建設和完善。
5.課程建設過程中,應準確把握課程思政建設的目標要求和內容重點,緊扣“堅定學生理想信念,教育學生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愛人民、愛集體”主線,突出價值引領,結合所在學科專業、所屬課程類型的育人要求和特點,深度挖掘課程的育人元素,優化課程教學目標定位,確定課程思政融入課程教學的切入點,科學設計課程思政的具體實施路徑,通過潛移默化、春風化雨的方式,實現知識傳授、能力培養和價值引領有機融合,提高課程育人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6.注重課程思政建設模式創新,教學內容體現思想性、前沿性與時代性,教學方法體現先進性、互動性與針對性,形成可供同類課程借鑒共享的經驗、成果和模式。課程授課教師政治立場堅定,師德師風良好,課程負責人須為申報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師。
(二)教學研究項目
1.學校擬推薦10項省級課程思政教學研究項目,每個學院限報2項。
2.立項建設項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計劃。
3.教學研究項目應結合人才培養實際,緊扣“堅定學生理想信念,教育學生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愛人民、愛集體”主線,落實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的要求,強化知識傳授、能力培養、價值引領有機融合,積極在改進課程思政教育教學體制機制建設、創新課程思政方法和舉措、提升專業課程和思政課程協同效應、促進課程思政教育教學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師課程思政教學能力、健全課程思政教學評價機制等方面開展改革研究。項目主持人須名實相符、確實承擔主體任務。
4.項目主持人僅限一人,參與人一般不同時參與2個以上同級項目。凡有省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項目未通過結題驗收的主持人不得申報。
(三)示范基層教學組織
1.學校擬推薦2個省級課程思政示范基層教學組織,每個學院限報1個。
2.示范基層教學組織要以專業或課程(群)為依托,結合浙江地域文化、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目標要求,梳理挖掘本學科、專業及課程所蘊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載的育人功能,凝練形成具有本專業特色的課程思政教育核心內容,并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在相關專業課程教學時以多種教學手段和表現形式較好實施,強化示范核心課程群建設,加強團隊建設,積極開展教學案例庫建設,形成課堂教學、社會實踐、校園文化多位一體的育人平臺。
3.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應具有良好師德水準、較高教學水平、較深學術造詣和豐富的教學經驗,能長期致力于本組織的課程建設,具有較好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4.基層教學組織梯隊結構、年齡結構、職稱和知識結構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積極開展課程思政教育教學改革并取得階段性建設成效。
5.優先推薦具有跨校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教研相關活動、共享課程思政教學改革相關成果的基層教學組織。
(四)教學研究示范中心
1.學校擬推薦省級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1個,每個學院限報1個。
2.教學研究示范中心要聚焦課程思政教學實踐和理論研究,發展定位準確,育人理念先進,工作規劃清晰,任務職責明確,運行機制完備,建設特色鮮明。
3.中心負責人政治立場堅定,師德師風良好,對如何結合本校辦學定位和專業特色開展課程思政建設有深刻理解,具有豐富的課程思政建設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成果。
4.中心人員配備科學合理,具有相應的課程思政建設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基礎。
5.中心積極探索創新課程思政建設方法路徑,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的經驗做法和高質量的研究成果,能夠有效指導和有力推進學校、院系、教師不同層面的課程思政建設,并在校內外形成示范輻射效應。
6.中心支持指導不同學科專業、不同類型課程,立足專業特色和課程育人特點開展課程思政建設,建成一批課程思政優質資源,建有宣傳展示數字化平臺,并開展推廣共享。
7.中心開展經常性的課程思政建設教師交流、觀摩和培訓活動,匯聚專業課和思政課教師合力,積極推動教師課程思政建設能力整體提高。
8.中心探索建立課程思政建設質量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推動學校將課程思政建設成效納入院系、教師的績效考核內容,不斷提高教師開展課程思政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
9.中心在政策、經費和條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開展課程思政教學設計、分享、展示、培訓、研討等活動的良好基礎和支撐能力。
二、申報辦法
1.各學院(部)認真規范做好組織推薦、評議評審工作,學校將擇優推薦浙江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評審,并經公示等相應程序后正式發文立項。
2.項目申報者請認真填寫相應的申報書(附件2-附件5)
3.各學院(部)請填寫《浙江省高等學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6)
4.學校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至浙江省教育廳。
三、其他事項
1.申報老師于2021年4月28日前將申報書電子版,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教育教學處對應聯系人。
2.示范課程聯系人:鄧黎,教改項目聯系人:廖雪琪。
教育教學處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高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學校課程思政示范基層教學組織申報書.docx
附件5. 浙江省高等學校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申報書.docx
關于開展浙江省教育廳高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docx
關于開展浙江省教育廳高校課程思政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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