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附屬醫院:
為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水平,培育優秀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結合《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教學改革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溫醫大〔2017〕42號)要求,現將2019年度校級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立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宗旨
結合學校新時代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積極探索教育教學面臨的新問題、新情況、新要求,著力研究和解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學校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創新型人才培養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邊研究、邊改革、邊實踐”的原則,探索形成高等教育質量內涵建設的新亮點,培育一批優秀教學成果,充分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不斷提升高等教育改革與創新的整體水平。
二、項目分類
校級教改項目立項范圍詳見《溫州醫科大學2019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指南》(附件1)。
1.一般項目:自擬題目,圍繞立項指南開展研究,研究成果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對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推廣應用價值。
2.委托項目:針對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專項問題,由教務處根據實際需要另行通知,委托相關學院、部門開展研究,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研究成果直接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
3.改革專項: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深度融合改革實驗區建設項目(具體由創新創業教育學院負責)。
三、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應在調研和查閱文獻資料基礎上,提出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標明確、內容新穎、論證充分、富有創新性,項目預期成果明顯,具有推廣價值。
2.委托項目主持人要求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備豐富的教學或教育教學管理經驗,相應的教學研究能力,并有主持校級及以上教改項目的經歷。
3.一般項目面向全校所有從事教學一線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申報。
4.項目負責人每人僅限主持1個項目,有在研教改項目或有未結題項目者,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省、校已經立項的項目,不重復立項;近三年曾有校級以上課題被取消或撤銷者,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省、校已經立項并結題的項目,無新的改革內容,不再立項。
四、申報及評審
1.項目申報者認真填寫《溫州醫科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申請書》(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書》),各教學單位和有關處室對本部門申報項目開展初審和擇優推薦工作,并在推薦項目《申報書》上簽署意見。
2.各教學單位和有關處室請于2019年6月12日前將紙質版《申報書》一式2份,申報匯總表(附件3)一式1份報送教務處教學科。電子版材料發郵箱:jwcjxk@w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章思思、張立康;聯系電話:0577-86699105;地址:茶山校區同心樓218室。
3.所有校級項目采取材料審閱的方式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進行公示再確定立項。
五、結題要求
1.委托項目結題時需完成教學研究報告1份,項目研究內容完全達到預期目標,公開發表與本項目相關的核心刊物論文1篇。
2.一般項目結題時需完成教學研究成果總結1份,項目研究內容基本達到預期目標,公開發表與本項目相關的CN刊物論文1篇。
六、立項與管理
1.項目實行擇優立項,本年度委托項目立項5-10項,一般項目立項35項。
2.根據學校財務處《溫州醫科大學學院財務管理辦法(試行)》與《溫州醫科大學學院經費撥款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校級教學研究經費已納入一般發展經費由二級學院統一調配。請各二級學院根據年度教學研究經費計劃,確定本學院各立項課題的經費支持額度和方式,明確能夠提供經費支持的項目才能上報,一般項目每項建議資助3000-5000元,其他職能處室教學研究經費,由學校統一調配。
3.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兩年,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原則上不超過三年。研究期限自課題批準立項之日起計算,課題延期或調整人員須經學校教學委員會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4.因故需更換項目主持人或終止項目的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教務處備案,經教務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沒有按規定時間完成結題的單位,將公開通報并減少下一輪教改支持。
附件:1.溫州醫科大學2019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指南
2.溫州醫科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
3.溫州醫科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推薦申報匯總表
教務處
2019年5月24日